上月底,朱金田和3位同行與柯山公安分局簽下了《開鎖業治安管理責任書》。從10月份起,衢化的開鎖師傅開始持證上崗,在開展服務時,要求做到:開鎖前確認求助者身份,開鎖時有第三方在場,并填寫開鎖記錄。
不規范開鎖埋治安隱患
朱金田開了20多年鎖店,在他的印象中,這幾年生意越來越忙,要求開鎖的顧客幾乎天天有。以前他光開門鎖、保險柜鎖,現在汽車多起來了,要求開車鎖的顧客也多了。
朱師傅說,開鎖前,他會看看顧客的身份證等證件,并做些簡單登記。但并不是每個開鎖師傅都會這樣做,“開鎖小廣告到處都是,有些人不開店,接到電話就干活,核實顧客身份的程序也省掉了”。
“不規范的開鎖服務會給治安管理埋下隱患。”柯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民警說,這幾年,開鎖行業發展很快,在給大家提供便利的同時,若沒有嚴格的監督管理,很容易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引發入室盜竊等侵財類案件。而事實上,涉嫌技術性開鎖的盜竊案件確實發生過。因此,對開鎖行業的服務和開鎖技術的傳授進行監管已顯得很有必要。
一紙責任書規范開鎖業
上月底,柯山公安分局與轄區內4家有工商營業執照的鎖店簽下了《開鎖業治安管理責任書》,這4家鎖店所持《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一欄將添上“開鎖”這一項。
4家鎖店和警方的合作方式是:單位或者個人需要開鎖,并撥打110的,派出所會根據求助人需要,就近確定一個開鎖經營者,通知開鎖師傅上門服務。
簽下責任書后,朱師傅拿到了公安機關統一印制的“開鎖服務業上崗證”。上崗證上有他的照片、姓名、鎖店名稱、聯系電話以及警方提供的證件編號等內容。背面印有“開鎖需知”,內容主要是三個必須:開鎖服務必須確認當事人身份,必須有第三方見證人在場,必須填寫開鎖記錄。
開鎖時強調第三方在場
具體服務時,公安機關要求開鎖師傅做到:開鎖前,要查驗求助者的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開鎖時應當有鄰居、社區或者物業管理人員在場。
民警還就特殊情況作了說明,要是求助者提供不了有效證件,鄰居、社區或者物業管理人員也不能到場的,求助人還可以提供擔保人,由擔保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萬一連擔保人都找不到,那可以求助警方,由民警到場監督開鎖。
開完鎖后,開鎖師傅需要填寫一式三份的《開鎖服務記錄單》,注明開鎖具體事項,由開鎖師傅、開鎖求助人、見證人在上面簽字,單位求助的還要加蓋公章。其中一份送轄區派出所,留存三個月以上。
開鎖服務中,若發現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會責令整改,對無證從事開鎖服務的單位,則通報工商部門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