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業定義:從事鎖具安裝、修配和技術開啟工作的人員。
職業等級: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職業環境:室內、外,常溫。
職業能力特征:具有正常的學習、表達和計算能力;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畢業。
培訓要求
培訓期限: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訓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于240標準學時;中級不少于200標準學時;高級不少于160標準學時;技師不少于120標準學時。
培訓教師:培訓初級、中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3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培訓場地:理論培訓應在配有投影儀、電視機等教學設備的標準教室進行。實際操作培訓場地應不少于40平方米,有相應的設備、儀器和必要的工具,通風條件良好、光線充足、安全設施完善。
鑒定要求
適應對象:從事或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在本職業連續見習1年(含1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鑒定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模擬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3,且不少于3名考評人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于5人。
鑒定時間: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于90min, 技能操作考核時間不超過120min。
鑒定場所設備: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必備的設備、工具,安全設施完善的場所進行。